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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示警| 光泽县交通运输局强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12-3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以案示警

  光泽县交通运输局强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规范招投标行为

 

一、背景情况

为切实贯彻落实各级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以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光泽县交通运输局严厉查处打击工程领域招投标违法行为,着力监督并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排查整治持续深化全县交通工程领域招投标不规范影响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整治工作专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交通工程领域招投标治理常态长效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摸排,组织相关人员对十八大以来招投标项目进行全面摸排,盘点招标程序,标后监管、工程数量质量等方面问题;二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内部审计。对涉农资金使用、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审计,从审计中发现问题。

二是完善规章制度。根据整治工作需求,结合行业特点,在项目标前审核、工程质量监管,资金使用方面制定完善了相关制度4个

三是规范投标行为。在招标过程及标后项目监督中,对于存在规避招标、串标、陪标、围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并报纪委监委和检察机关。

三、典型案例。2023年11月-2024年2月,崇仁乡人民政府开展“光泽县崇仁乡农村公路灾后重建项目”的设计招标。调查崇仁乡农村公路灾后重建项目作为一个项目立项,但在实施过程中,3个路段的设计分为3个子项目分别进行招标。3个子项目实际为崇仁乡农村公路灾后重建项目的实施内容,设计费用合计112.72万元,属于须公开招标的设计服务项目。且3个项目设计招标时间邻近,满足同一时间招标条件,但项目业主却拆分为3个时间段分开招标,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崇仁乡在项目设计实施中存在拆分,规避公开招标的问题。

此行为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相关行政法规,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政府公信力。2025年11月,光泽县交通执法大队完成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崇仁镇人民政府行政罚款8454元,同时,光泽县交通运输局将案件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光泽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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