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格式)
1.招标条件
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编号为
E3507830701100051002的
建瓯市排水防涝管网与泵站改造建设(一期)项目--主干排水管渠修复改造工程(水西排水箱涵修复)设计已由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瓯发改审批(2024)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建瓯市建州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建瓯市排水防涝管网与泵站改造建设(一期)项目--主干排水管渠修复改造工程(水西排水箱涵修复)设计;
2.2.建设地点:建瓯市;
2.3.工程建设规模:修复改造B2.2m×H2.8m排水干渠约1100m,对排水干渠壁破损、裂缝、渗漏等进行处理,新建钢筋混凝土内胆(不锈钢钢板+注浆、浇筑钢筋砼内胆),新建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等建设内容;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25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干排水管渠修复改造工程(水西排水箱涵修复)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阶段设计配合和服务工作等。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等附属工程;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以上各专业工程,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在此基础上投标人需满足招标人对项目提出的专项设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设计图纸的相关工作,直至完成项目全部设计相关内容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03至
2026-07-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0分,下午
12时
00分至
23时
59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jo/)(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0。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6-07-27 08: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分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jo/)。注: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25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79.6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分中心交易网(
https://ggzy.np.gov.cn/jo/)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建瓯市西大街158号,邮编:
353100;
电话:0599-3730101,传真:
/;
联系人:方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建瓯市建州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建瓯市江滨路6号1幢1梯301室,邮编:
353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3820205,传真: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余晨馨,联系人:
池女士、叶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3505016773070000183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
帐户名称:建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帐 号:35050167730700001838;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瓯市分中心;
地 址:建瓯市天马路中环广场6号楼3层。
行政监督机构名称: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建瓯市中山西路 141 号
联系电话:0599-382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