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瓯自然资告〔2025〕21号
经建瓯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瓯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详见附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方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27日,到建瓯市金瓯街27号五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8日至2025年11月27日,到建瓯市金瓯街27号五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1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建瓯市中环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地块拍卖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日9时00分整。
七、其他需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利用条件和相关约定
1.竞得人必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其它土地利用条件:建瓯市城东工业园C7-1-1号地块按市自然资源局(瓯自然资规〔2025〕 241号)文件执行,建瓯市高铁B区2号地块按市自然资源局(瓯自然资规〔2025〕243号)文件执行,建瓯市高铁B区9-2号地块按市自然资源局(瓯自然资规〔2025〕244号)文件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设置保留价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建瓯市金瓯街27号五楼建瓯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建瓯市中环广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
康先生 0599-3857502 吴先生 0599-8225133
开户单位: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建瓯支行营业部
账 号:1406 0407 2902 2071 058
开户行: 农业银行建瓯支行
账 号: 1395 0101 0400 2958 5
开户行: 建行建瓯支行
账 号:3505 0167 7307 0000 0820
开户行: 福建建瓯瑞狮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
账号: 9051 2100 1001 0000 0728 04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建瓯市支行
账 号:935003010010450035
开户行:中国银行建瓯御花苑支行
账 号:4104 75460354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瓯支行
账 号:1930 1010 0100 1902 50
开户行:建瓯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9050 6100 1001 0000 1558 82
附件: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建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 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高度 (米) |
||||||||
|
2025- 拍J03号 |
建瓯市城东工业园C7-1-1号地块 |
37954.84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1<FAR ≤2.0 |
≤28% |
≥30% |
<6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8000 |
160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
2025- 拍J04 号 |
建瓯市高铁B区2号地块 |
23405.11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1<FAR ≤1.5 |
≤30% |
≥30% |
<6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5500 |
110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
|
2025- 拍J05 号 |
建瓯市高铁B区9-2号地 块 |
28093.24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1<FAR ≤1.6 |
≤25% |
≥30% |
<40 |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6500 |
1300 |
10万元或10万元整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