壕墩村蔬菜分拣车间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原抽取告知书中: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潭建〔2021〕综字32号附件 2021年南平市建阳区候选企业名册(市政工程序列) 中的企业。
现修改为: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潭建〔2021〕综字32号附件 2021年南平市建阳区候选企业名册(建筑工程序列) 中的企业。
招标人决定对抽取告知书的内容作如下修改和补充,本补充通知作为本项目抽取告知书的澄清、补充、答疑和修改,是抽取告知书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抽取告知书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壕墩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