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告知书
1. 项目条件
本项目漳墩镇敬老院旧楼修缮加固工程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2021]6.21号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墩镇敬老院;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00万元(含暂列金额46379元)人民币,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发包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1005652元(含暂列金额46379元),具体组成详见另册提供的招标控制价 ;
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928910元(含暂列金额46379元)其组成和计算方法为由本项目工程预算造价通过计算得出,其中发包价K值取8%;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潭建〔2021〕综字32号附件 2021年南平
市建阳区企业候选名册(建筑工程序列)中的企业。
4. 抽取确定承包单位方法
4.1.抽取时间:2021年6月 30 日上午9:00 ;
4.2.抽取地点: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4.3.抽取方法: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抽取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注:在抽取承包单位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失误、设备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抽取结果的,抽取的承包单位无效,应当重新抽取。
5. 合同类型
本发包项目采用的合同类型:固定单价合同。
6. 合同签订
承包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建设单位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合同付款条款: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一次,承包人应于次月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至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的当月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价款结算单,发包人在20天内审核并付款。若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① 本工程进度款按当月施工进度的80%支付,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量进度报表后及时审核,并在签发月付款凭证后14天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②待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承包工作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按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因工程量调整而发生的工程价款变化另行计算)
③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和工程内业资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将工程结算提交审计部门审核,待审核结果出来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工程款至审核结算价的97%(承包人应出具结算价100%的发票)。
④余款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28天内清算。(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4个月,从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发包人支付每笔工程进度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7.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7.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7.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指:电汇或转帐)或银行保函两种形式之一;
7.3.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承包单位应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承包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jy/)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
联系电话:18850630801
联系人:叶女士
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蝴蝶山南林统建房2号楼2单元9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9-55601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层四区
电话: 0599-5620080、5625566
监督部门名称: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 南平市建阳区漳墩镇
联系电话:0599-571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