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17]闽中实招潭分第01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桥头安置小区挡土墙工程 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潭发科批(2016)228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拨款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建阳区水吉镇江滨东路东侧,人民路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投资金额460万元,拟建建阳区水吉镇桥头安置小区挡土墙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水吉镇桥头安置小区挡土墙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231656元;
2.5.工期要求:工期要求为 60 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根据潭政办[2017]114号文规定:鼓励建阳区行政区域以外企业,中标后在建阳区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并授权分公司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由分公司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分公司向建阳区税务部门(国税局、地税局)缴纳税款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且未被建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8 日至 2017 年 9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时 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时 00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19号2楼(童游加油站斜对面)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 采用 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9 月 22 日下午17:00时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5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企业基本帐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汇入招标公告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标明“[2017]闽中实招潭分第012号投标保证金”;(2)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或;(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银行保函;(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的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25 日上午 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8.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到场核验登记并进行身份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现场而未到场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使用银行保函或保险投标的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吉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 ;
电话:18005095955
联系人: 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19号2楼(童游加油站斜对面) ;
电话:0599-5816866、13809590596 ,传真: 0599-5896866 ;
联系人:游工。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 3500 1677 2070 5251 2259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监督部门: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0599-581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