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建阳区西区生态城人民公园景观-音乐喷泉工程(招标编号: FJLSNPJY-SZ1702) 已由 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潭发改【2014】199号及潭发科批(2015)30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建阳区西区生态城人民公园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人民币约:326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阳区西区生态城人民公园景观-音乐喷泉工程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67412.00元人民币;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根据业主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喷泉水景委员会或中国喷泉景观技术咨询集团和中国喷泉景观协会联合颁发的喷泉水景或喷泉景观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市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月 20 日至2017 年 1 月 24日(双休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时 00 分,下午 2 时 30 至 5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建阳区人民路14号狮子巷)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12%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7年2 月 9日下午5: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南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或(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4.投标人须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应将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5.若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凭证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中标人其保函原件、保险凭证原件在中标公示结束后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
6.6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建阳水南支行
帐 号: 1406 6202 2960 0013 59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上午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本人建造师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www.fjbid.gov.cn和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建阳区西桥西路1号 邮编: 354200
电 话: 0599-5820501 联系人: 姚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阳办事处地址: 建阳区人民路14号狮子巷新华书店隔壁
邮 编: 354200
电 话: 0599-5821965、5827965 ,传真: 0599-5827965
联 系人: 小刘、小郭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监管部门:南平市建阳区规划建设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