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阳市麻沙中学学生餐厅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建阳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潭发改(2010)00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阳市麻沙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建阳市麻沙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建设地点: 麻沙中学校园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 157 万元 ;
2.3. 本次招标项目范围:建阳市麻沙中学学生餐厅工程施工图上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15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施工条件具备;
2.7.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 8月 12 日至2010年 8月 18 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 时30分至5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不休),出售地点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地址:建阳市民主北路12号(工会大院內)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等材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并在南平市安全级别评定C级以上(含C级)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经注册的二级及以上或临时二级建筑专业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且在递送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安全考核B证。
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招标项目采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根据闽建筑{2007}35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试行)》的通知,确认中标人。本工程发包价的下降幅度K= 10 %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08月 30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建阳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建阳市童游崇阳北路物资大厦四层)。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建阳市麻沙中学;
地 址: 麻沙中学校园内; 邮 编:354200 ;
电 话: 18950625807 ; 传 真: 0599-5551121 ;
联系人: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8号洪山科技园5号楼三层西
邮 编:354200 联系电话:13055715222
传真或电子邮件:0599-5815327 联 系 人:陈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