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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架空天桥工程答疑纪要

【信息时间:2018-06-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架空天桥工程澄清通知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007001

各投标人

澄清说明作为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架空天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3 专用合同条款 8 .8.1条款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临时设施费已包含在工程预算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各提供施工现场不少于2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用品(如电脑、办公桌椅等)现修改为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临时设施费已包含在工程预算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与标准数据表中  4.1.8条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相关专业职包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相关专业职包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原招标文件 8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明确为

序号

项目内容

合  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   注

1

缺陷责任期

15.2

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12个月

 

2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29.1

中标合同价的10%

 

3

分包

3.5.2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逾期竣工违约金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工期延误逾期罚款为每日历天500元人民币;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

 

5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7.5.2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10%。

 

6

预付款额度

12.2.1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7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15.3.1

工程结算价款的3%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盖章) 

 2018年61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