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架空天桥工程澄清通知
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007001
致各投标人:
本澄清说明作为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学生宿舍及食堂、架空天桥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8 .8.1条款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临时设施费已包含在工程预算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各提供施工现场不少于20平方米的办公室和必要的办公用品(如电脑、办公桌椅等)。”现修改为“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临时设施费已包含在工程预算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2、原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与标准数据表中 4.1.8条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相关专业职包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专业:建筑工程及其相关专业(相关专业职称包含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原招标文件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附录”明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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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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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后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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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29.1 |
中标合同价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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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包 |
3.5.2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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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工期延误逾期罚款为每日历天500元人民币;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抵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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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款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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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预付款额度 |
12.2.1 |
预付款额度: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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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1 |
工程结算价款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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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农业学校(盖章)
2018年6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艺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