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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墩镇黄沙水库周边竹林、竹林林下空间及生态林林下空间承包项目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6-0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松溪县郑墩镇人民政府委托,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郑墩镇黄沙水库周边竹林、竹林林下空间及生态林林下空间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墩镇黄沙水库周边竹林、竹林林下空间及生态林林下空间承包项目

2. 招标编号:厦门筼筜(松溪2024)招025

3.项目内容:详见项下 标的清单

标的名称

地址

 

承包面积(亩)

 

承包限价

履约

保证金

(元)

投标

保证金

(元)

承包期限

1

郑墩镇黄沙水库周边竹林、竹林林下空间及生态林林下空间承包

郑墩镇黄沙水库周边竹林、竹林林下空间及生态林林下空间

1077亩(其中竹林及竹林林下空间756亩,生态林林下空间321亩)

320000

320000

30000

20年零6个月,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45年12月31日止

备注:承包其他内容如下

承包金外,承包方另需按承包地块权属每年支付各村山权单位山价款,山价款为每年每亩竹林16元,共756亩(其中郑墩村315亩,九龙村441亩),每年山价款为12096元,并于当年度12月底前将山价款缴纳至发包方指定账户,再由发包方支付给九龙村及郑墩村(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4.承包具体要求

4.1承包用途:承包区域内仅做为中药材使用,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4.2承包期间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区域转租或转让,如发现存在此类现象,发包方有权发包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承包方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没收处置,如承包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补抵偿承包人损失的,承包方还应另承担由此造成发包方的一切损失。

4.3承包期间发包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承包方对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森林资源的行为。

4.4承包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采砂和进行毁林行为。

4.5承包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承包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发包方报告。

4.6承包方承包期间的安全及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民事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7承包方必须在承包区域内进行中药材种植,并享有种植收益将承包区域打造成为发包方彰显产业特色的示范基地包方应合理使用土地,不得破坏承包地块内的生态环境。

4.8承包方有权在承包范围内的竹林、竹林林下空间及生态林林下空间进行生产经营(生态林的林木及生态林林下空间内的林木,不属于承包方承包经营范围,承包方无权采伐,否则按林业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承包期满后或发包方提前终止合同时,经营范围内竹林毛竹眉径8寸以上亩均立竹数要达到80株以上,如未达到留竹眉径要求或竹数要求的,发包方有权依法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并要求承包方支付相应费用用于恢复竹林毛竹。

4.9种植要求

4.9.1承包期内,承包方需在承包的竹林、竹林林下空间及生态林林下空间(共计1077亩)开展林下药材种植工作。

①承包方需在一年内完成奇楠沉香10万株、三叶青10万株的中草药种植,20251231日前成活率需达70%以上。发包方将于2026131日前选定专业机构实地统计种植情况,如未完成以上目标的,则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承包金。

②承包方需在两年内完成奇楠沉香10万株、黄精10万株、何首乌10万株、金线莲5万株的中草药种植,20261231日前成活率需达70%以上。发包方将于2027131日前选定专业机构实地统计种植情况,如未完成以上目标的,则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承包金。

③承包方需在三年内完成金钩藤15万株的中草药种植,20271231日前成活率需达70%以上。发包方将于2028131日前选定专业机构实地统计种植情况,如未完成以上目标的,则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承包金。

④承包方需在五年内完成60020万株以上毛慈菇、金线莲、奇楠沉香、黄精、何首乌、三叶青、黄栀子等中草药种植,20291231日前成活率需达70%以上。发包方将于2030131日前选定专业机构实地统计种植情况,如未完成以上目标的,则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承包金。

⑤完成以上目标后,承包方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继续在林下空间开展种植,但林下空间每年中草药保有量不得低于20万株。

4.9.2承包期内,承包方开展的林下药材种植不得影响周边山地、水库环境,不得过度开垦土地、破坏植被,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等影响周边山地环境。合理规划种植布局,不得因种植活动而破坏周边的生态平衡。禁止使用大量可能被雨水冲刷流入水库从而影响水质的化学肥料和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且不易降解的农药和化肥,同时,承包方每年需向发包方提供土壤质量检测报告。发包方每年聘请专业机构随机抽查水库水质及土壤质量,承包方应确保种植活动不破坏土壤质量及水质。如出现以上情况并经专业机构核实后,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及承包金并追究承包方违约责任。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凡有能力承租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无不良社会记录承诺书

5.2企业法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自然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本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5.2.1凡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的应由投标人本人签字。

5.3凡参加本次承包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4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及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不是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5),企业法人投标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投标的应由经营者本人签字并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公章,自然人应由投标人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

5.5承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须知

6.1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6.2所需承租标的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报名时间):2025610日至2025616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至下午1730(北京时间)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报名时间内至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松溪县北环路415号三楼取报名号未按规定报名,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本项目标的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6.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单个采购包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按福建省招标投标协会福建省建筑业协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文号:闽招协〔202132号)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不足8000元按8000元收取),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

6.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共四份应于2025619日下15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6开标时间:20256191530(北京时间)。

6.7开标地点: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325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

6.8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选法。采取两轮报价的方式,第二轮报价底价为第一轮的最高值,第轮报价最高者中标。(投标人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地点递交首次(第一轮)投标文件,开标后代理公司将对首次(第一轮)投标文件中的首次(第一轮)报价及报价一览表中内容进行唱标,开标程序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行第二轮报价)。若第二轮报价出现2家及以上最高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则通过现场随机摇球方式确定1名新的承包方。如报价低于发包方设定的最低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6.9投标保证金

6.9.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00

6.9.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标的1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6.9.3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开户银行:农行松溪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13-99010104001666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溪支行

开户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5001677607052502746

7.公告媒介及期限

7.1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7.2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7.3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npztb/)。”进行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郑墩镇人民政府

  址:松溪县郑墩镇长盘路3

联系人:刘翔

电话:19959910428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溪县北环路415号三楼

联系人:黄洪根

电话:1340067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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