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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以
闽税函[2026]1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 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邵武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093.41万元,招标控制价为1015.822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围护系统:对外立面进行维修清洗。2、建筑装饰装修系统:按照现行办公用房标准及要求优化功能布局,修补墙面裂缝,铲除腐烂、破损墙面表层,重刷乳胶漆,拆除并更换破损的地面、墙面、天棚及设施。3、给排水系统:更换原有卫生间破损洁具、管道。4、电气系统:改造并提升电气系统,更新老化电力线路,更换节能灯具。5、通风与空调系统:对大楼空调系统进行整体更换。6、建筑消防系统:新增喷淋管道,更新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7、建筑智能化系统:对办公区域装修区域进行综合布线改造。8、电梯:更换旧电梯2部。9、室外工程:翻新自行车棚,维修改造破损路面;新增部分机动车车棚。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要求为准,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15822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第一阶段完成10、9、8、7、3、2、1层及外墙施工,工期120日历天;第二阶段完成6、5、4及室外工程施工,工期6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根据建办市【2024】52号、闽建许函〔2025〕20号、闽建许(2025)2号,投标的相应建筑企业资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被行业主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04 12:00:00至
2026-09-09 23:59:59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np.gov.cn/npztb/)(重要提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页面下端“我要投标”进入系统,在业务系统中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无业务系统下载npzf格式招标文件记录的将无法后续操作和投标!请各投标单位注意及时下载相关资料)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9-28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
地址:南平市邵武市福寿中路68号,邮编:
354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6235401,传真:
/
联系人:王世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湖街道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2层A店面,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6215533,传真:
/
联系人: 洪光灿(项目负责人)、李静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邵武市五一九路 392 号
联系电话:0599-632386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599-6323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