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南平市建阳区污水补短板工程-万商红东北侧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南平市建阳区市政道路安全韧性工程(工程总承包+)
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南平市建阳区污水补短板工程-万商红东北侧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南平市建阳区市政道路安全韧性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548002),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中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原“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更正为:“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南建筑〔2026〕2号)”。
2、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中,原引用的批复文号“潭发科批〔2024〕275号”,更正为:“潭发科批〔2024〕276号”。更正后的批复文件“潭发科批〔2024〕276号”随本补充通知同步上传,原基础资料中涉及的相关文件亦同步更正,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更新。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同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区潭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