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7010701100211001)发布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与修改: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一)第1章 招标公告 第3.2款(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文:“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二)第2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15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原文:“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 从其规定)。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无需资质的项目, 从其规定)
(三)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凡涉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级别高低”作为排序条件的,资格等级要求同步调整为“壹级”,评标时按调整后的资格等级进行评审。
二、修改理由说明
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434.2144万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建市〔2007〕171号),装饰装修工程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的,属于大型工程,应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
2.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障工程质量与施工管理需要,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按照法定执业规模标准完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招标人: 南平武夷建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平市闽越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