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7810701100163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答疑部分
1、问题描述:根据(闽建筑〔2015〕29号)及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平台上既然推行担保保函了,为什么招标文件中不能使用担保保函。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电子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形式,未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邵武市税务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福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日期: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