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忠信基层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县忠信基层卫生院医疗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3507220701100143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根据“闽建筑〔2015〕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当日查询投标人被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列为资质异常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以上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43001)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pc/)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招标人:浦城县忠信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