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马莲河(梦笔东路段)排水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浦城县新城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中的马莲河(梦笔东路段)排水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14018)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如下:
答疑纪要
1、问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安全文明的施工…”,专用合同条款2.1.1(1)“…安全文明…”有错吧。
理由: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为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建议:将“安全文明的施工、安全文明”修改为“安全生产管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问题: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专用合同条款2.1.1,5.3,9.2.1中的4、8(2),包含“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计费额仅为建筑安装工程费,因此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不包含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建议:①若需监理人提供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②专用合同条款5.3“…(3)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结算资料等审查),待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结束,经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审定,且经招标人结算审核后 15 天内再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97%;(4)预留金3%,缺陷责任期满后,且监理人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的30天内结算后结清…”,建议修改“…(3)监理人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结算资料等审查),待工程综合验收备案结束,经有关部门工程造价审定,且经招标人结算审核后 15 天内再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100%”。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专业要求为”空缺,请确认!
回复:总监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按照招标文件P7页招标公告3.3执行。
17、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3.2“监理单位需另指派不少于2名常驻工地监理人员”,专用合同条款9.3“…中标人需无条件进行配合增加相应的人员…”。
理由:本项目人员已按“闽建建[2018]36号文和闽建建〔2018〕37号文”的规定配备。
建议:“另指派不少于2名常驻工地监理人员、增加相应的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项号11、2、b“…投标人自身原因,投标人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2%且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万元的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监理服务费6‰且不少于人民币叁仟元)万元的违约金”与专用合同条款2.3.4(四)“…——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壹万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委托人交纳叁仟违约金…”中的违约金前后不一致。请问(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到位承诺书中的2该如何填写?
回复:按“变更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万违约金;变更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仟违约金。”填写。
5、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5“(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理由:因为对监理单位来说,试验、检测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完成,由项目监理部人员送检。
强烈要求:删除这句话。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6、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5.3“(5)…无论施工工期缩短或延长,委托人均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4.2.3、6.2.2、6.2.3。
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另外增加“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1履约担保的形式建议增加“3.工程担保、4.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理由:按闽建筑[2015]29号文(一)“…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
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并修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8、问题: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9.3“签定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一、简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建议:“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题: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10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 号)本项目是否可以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14018)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pc/)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