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开“丹桂公社”餐饮一体化项目——大众店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梦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浦开“丹桂公社”餐饮一体化项目——大众店(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52001)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提问:根据(闽建筑〔2015〕29号)及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平台上既然推行担保保函了,为什么招标文件中不能使用担保保函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1.招标条件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浦开“丹桂公社”餐饮一体化项目——大众店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闽发改备[2026]H07041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梦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浦城梦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52001)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np.gov.cn/npztb/)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浦城梦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