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一至地块四标准厂房勘察设计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和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福建浦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一至地块四标准厂房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36002)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
1、提问:福建浦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一至地块四标准厂房勘察设计答疑纪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请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可否能满足要求呢? 望答疑,谢谢!
回复:满足要求。
2、提问:其附件中只有用地红线图,而未提供用地地形图、用地竖向等规划“6图”,是否将设计基础图纸补充完整。 2:设计任务书中提到经济技术指标见可行性研究报告,那么4个地块控制线指标是否为独立地块指标,是否是按各地块图中指标为设计依据。(如答疑后有提供各地块控制性指标,则无此项问题)。
回复:1、地形图及控规文本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地块控制指标按照规划意见函,地块三规划意见函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提问:疑问-福建 浦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一至地块四标准厂房勘察设计 1.招标文件中“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等级加 0.5 分。”,本项目主要为房建项目,市政行业资质非必要资质,是否可以取消或降低资质要求? 2.请提供项目cad格式的地形图与道路规划图及标高等设计资料? 3.请明确规划设计条件是否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指标? 4.本项目建筑高度是否有限高要求? 5.可研报告内的方案与建筑规模(包括建筑面积、容积率、层数等)是否可以调整?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2、地形图及控规文本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地块控制指标按照规划意见函,地块三规划意见函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4、建筑高度控制在规划意见函指标之内;
5、可以调整,数据必须控制在规划意见函指标之内。
4、提问:招标项目名称:福建浦城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地块一至地块四标准厂房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36002 对本项目招标事项、招标文件的相关疑问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仅提供用地红线CAD,未提供项目地形图以及周边用地地形等CAD图。 请提供标注项目用地红线范围的地形图CAD。否则将无法进行相关后续设计。 请提供以上资料。(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或可研报告执行) 疑问2:招标文件未提供项目周边道路规划及市政管线接口(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的位置、管径和标高等,否则将无法进行相关后续设计。 请提供以上资料。(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或可研报告执行) 疑问3:招标文件未提供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函及业主功能需求等。请提供规划要求的技术指标及功能要求等,否则将无法进行相关后续设计。 请提供以上资料。(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或可研报告执行) 疑问4:招标文件中第5章第2节设计任务书第1.5设计范围:本次投标中,投标人仅需对地块三制作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仅对地块三做技术文件评审。 其与招标项目提供要求四个地块设计不一致。故应明确本次是否只要设计制作地块三的技术文件内容。 请明确以上内容。(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或可研报告执行) 疑问5: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一致的内容或数据,应明确以哪个文件的数据为准。 请明确以上内容。(请勿直接回答按招标文件或可研报告执行) 2025年10月14日
回复:1、地形图及控规文本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2、周边道路规划及市政管线接口(给水、排水、电力、燃气)的位置、管径和标高等资料,业主将在发布设计任务时向中标人提供;
3、按照控规地块控制指标;
4、本次投标中,投标人仅需对地块三制作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仅对地块三做技术文件评审;
5、地块控制指标按照规划意见函,地块三规划意见函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补充通知
1、本项目地形图及控规文本、规划意见函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136002)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index/new/)、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pc/)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浦城县南浦生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