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梦笔组团方井片区C-61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补充通知
各供应商:
1、本项目第一章询比采购邀请书3.1(1)资质要求修改为: 供应商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桥梁及地下工程、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 、道路工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函》明确,“在本县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五强两比)的需在本县域内设立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省住建厅资质认定的检测室”,供应商应在本县设有资质认定的检测室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本县成立资质认定的检测室(承诺函格式自拟)。)
以上内容为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采购编号:PHZC[2025]087号)的组成部分,询比采购文件、公告与本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采购人:福建兆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