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开城乡水务有限公司2026年度水表采购项目
补充通知
本项目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3.3(1)商务评分标准中的体系认证评分标准修正为:“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项得1分,满分得 5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以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编号:PHZC[2026]150号)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公告与本通知有矛盾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采购人:福建浦开城乡水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浦城县浦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