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政府集中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009009

浦城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4-06-0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浦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722]MY[GK]2024002、浦城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浦城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22]MY[GK]2024002

项目名称:浦城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5,100.00元

采购包1(浦城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795,1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95,1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9040000-测绘服务 浦城县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服务 7,951(宗) 根据自然资源部下发浦城县图斑,按《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非住宅类房屋信息补充摸排等工作通知》(闽自然资函〔2022〕4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开展非住宅类房屋补充摸排工作并按时提交作业成果。 795,1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应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涉及:工程测量、界线测量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有效期范围内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注册地为省外的供应商,须在福建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供相关备案证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6-04 2024-06-12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6-27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浦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联系方式:0599-2825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42号

联系方式:0599-28256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星

电话:0599-282565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南平市闽源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相关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