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嘉能科技顺昌郑坊28.8MW屋顶光伏发电(2.5MW-5MWh光伏配储)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新能(2024)502号批准建设方案,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福建顺昌嘉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项目名称:嘉能科技顺昌郑坊28.8MW屋顶光伏发电(2.5MW-5MWh光伏配储)项目
2.3项目地点: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
2.4标段: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建设规模:2.5MW/5MWh光伏配储,总投资约 600万元
2.6招标范围和要求:
2.6.1本工程为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本项目为嘉能科技顺昌郑坊28.8MW屋顶光伏发电(2.5MW-5MWh光伏配储)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明细和竣工图编制,以及相应的光伏配储项目的设备采购和施工,并负责配合光伏配储系统的开工和主项目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1. 设计内容:具体包括2.5MW/5MWh光伏配储系统,乙方须确保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并满足项目功能要求,并负责现场施工配合、编制竣工图及后续的相关跟踪服务等;
2. 采购内容:负责项目并网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3. 施工内容:负责2.5MW/5MWh光伏配储系统施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备采购、制造、出货前试验、包装、运输到目的地、卸货、现场技术服务、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手续办理、并网验收投产、培训、移交生产、工程和设备质保期的服务维护及质保,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4.分界点划分:1、光伏电站35kV系统储能控制开关出线端后由投标方负责(不含电缆套管);2、储能柜、变流升压一体机基础由投标方负责(不含碎石路面);3、储能区域视频监控由投标方负责施工并协调接入开关站视频监控系统;4、储能系统消防信号需接入站内消防火灾报警主机;
本工程作为施工总承包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凡涉及本工程设计、施工、采购、运输、储存、竣工投产、工程检查、档案验收(包括收集、整理、验收、移交等)、竣工结算、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等各种工程验收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2.7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600万元,总容量为2.5MW/5MWh。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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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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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设计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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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储能电池系统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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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变流升压一体机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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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MS能量管理系统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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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备基础及其电缆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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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施工费(含视频监控、消防、并网验收) |
40 |
2.8 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
2.9 质量标准:在满足合同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所有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需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依据(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第一及第五点,从2025年7月1日起资信系统自动换发电子证照,(1)依据换领对照表:原承装(修、试)四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的承装(修、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子证照符合本招标条件要求;(2)原承装(修、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的承装(修、试)三级(10千伏以下)电力设施许可证电子证照不符合本招标条件要求;(3)未换发电子证照的,原纸质证照继续有效。
3.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二级注册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电气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设计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新建2MWh及以上的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注:业绩不含分包施工业绩,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时间、金额、签章页及关键页。
3.4其他资格要求: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9日09:00至2026年1月13日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s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福建版)打开。
5.3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17:0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1月30日上午09时00分,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到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月 3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顺昌县双溪镇城南西路87号五里亭商贸城1栋政务服务中心7层。
9. 履约担保要求
9.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9.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
9.3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sc/)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顺昌嘉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顺昌县城南中路1号炼石花苑27幢,邮编:353200
电话:13684965622,传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华阳路88号9楼 ,邮编:353200
电话:13774641964 ,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电子邮箱:/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sc/
联系电话:0599-785888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顺昌昌盛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9-751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