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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龙湖西路与龙湖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地块(F-3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5-05-13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顺昌县龙湖西路与龙湖大道交汇处西北侧地块(F-32-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宗地

坐落

建筑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起始价

竞买

保证金

SP-2025-1

27713.92㎡

龙湖湾片区

1.05≤建筑容积率≤2.0

≤25%

≥30%

≤36米

11000万元

3300万元

备注

1. F-32-1地块用地性质:居住用地一城镇住宅用地。规划指标详见顺自然资函{2025}20

号。

2.加价幅度为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倍数。本标的不设保留价;

 

二、申请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企业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企业可于20250513 2025060117时00分  顺昌县城南中路12号向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及到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2层201室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获取拍卖文件、办理登记报名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0601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0603日上午9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50603下午15 30分在顺昌县城南西路87号五里亭商贸城1栋政务服务中心7层第一交易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企业数量必须达到2以上(含2),若通过资格审查企业不足2,则拍卖会终止。

2、竞买企业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银行出具的征信证明。

3、竞买企业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企业汇款回单(经核实款项已到达指定帐户)等。凭以上证件材料(均加盖公章)到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申请办理竞买手续,参加竞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8950611993

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859469698

开户单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10015310877001393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413077252856  

开户银行:建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35001677107050002618 

开户银行:工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140604180902205090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197010100100015012  

开户银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9050510010010990120308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13940101040007170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福建恒信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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