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721]FJHS[CS]2024008
二、项目名称: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鑫青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福建省顺昌县大干镇光明路四街 38号 | 2,605,021.00元 | 95.9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
工程类(福建省鑫青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房屋修缮 | 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 | 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 365个日历天 | 项 | 刘正龙 | 闽1352017201719390 | 2,605,021.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张朝峰 |
| 评审专家: | 崔小英 、 吴敢明 、 廖美辉 、 祖丕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2002]服610号)中的工程类收费标准打八折计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付款方式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顺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修缮:1.6988万元
收取对象: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顺昌县人民法院
地址:城南东路12号
联系方式:18159906979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双溪中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13656966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玲丽
电话:13656966158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