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2015年顺昌县招投标中心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预算经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对招投标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法承担委托招投标交易项目的具体操作,是全县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出让等招投标项目的操作平台。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招投标中心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办公室 |
财政补助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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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招投标中心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以及县政府〔2015〕20号、21号文件精神,做好新形势下政府采购招标与工程建设招投标。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组织相关机构培训学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二)整顿考核工程与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三)按照县政府〔2015〕20号、21号文要求,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对落实政府20号、21号文落实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与检查,更好地完成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招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矿产招拍挂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年,招投标中心收入预算为57.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6.5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0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5.7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4万元,公用支出26.65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6.5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2013650 事业运行(科目)26.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万元。主要用于招投标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赁、燃油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