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我县积极推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规范各类招投标交易活动。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日趋完善,运行取得较好效果,为实施行政监察提供了条件,较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情况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我县唯一的县级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场所,严格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总体思路实施运作,负责招投标有形交易市场管理工作,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为招投标交易各方提供规范场所各类信息,咨询服务。
(一) 机构设施情况
2008年8月,我县招投标中心经纪委、编办批准成立开始运行,从县发改局抽调5名工作人员,挂靠县发改局管理,主要职责为建设工程交易。为更好建设和管理,经县政府、县编办批准将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国资委产权交易中心,国土局土地招拍挂交易,林业局林业资源交易等划归整合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0年5月经县编办批准核定中心人员编制数5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运营,挂靠县效能办管理。新整合的“中心”建设投资近30万元,设施齐全,场所规范,办公地点设在县交通局九、十楼两层,设有大小交易厅各1个,以及评标室、监控室、监督室、接待室、专家休息室、办公室等场所,使用面积约600多平方米(不含与交通局会议室共用的一个特大交易大厅)。交易厅内配置了摄像、录音、投影、电子监控等设备,评标室也安装了电子监控等设备,与外界完全分离。还建设了“顺昌县招投标中心网”,网页内容涵盖了各类招投标交易的信息公告、中标公示、法律法规、办事程序,施工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等内容。
(二)制度建设情况
县监察局和效能办会同建设局、发改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组织调査研究工作,借鉴周边县市和外地区的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县招投标中心的运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县政府先后制定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等制度。为不断提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运作水平,县监察局会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有关部在运行过程中研究探索,找差距、找问题,针对信息发布、咨询服务、代理机构、评标管理和专家评审等流程,相应制订和完善了《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招标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业务操作流程》、《招标中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交易规则和制度,建立全县评标专家库并输送到省发改局终端对接,目前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评标专家几十名。
(三)工作运作情况
1、加强宣传。通过网站和《顺昌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简报》、电视媒体、会议等,广泛宣传招标投标法规政策和招投标交易中心业务、运作流程和意义作用,努力引导招标项目纳入中心规范运作。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自觉、各有关当事方通力配合,规范招投标、统一进场运作的意识和工作机制。一些部门准备简化操作的招标项目,报送到县分管领导那里,都被要求严格按程序进入中心运作;对一些小的建设项目,如农村饮水工程、小水利建设工程,县政府没有规定必须进入中心运作,但有关部门、乡镇都主动要求进入中心运作;我县招标代理中介组织在承揽招标代理业务时也都能积极引导业主选择到中心开展招标活动。
2、规范运作。我县从2010年8月至2017年6月招投标交易平台经整合、探索、实践到成熟规范,经过7年的努力,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较好效果。全县30万元以上工程,10万元以上设计、监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交易,土地矿产招拍挂、国有林业资源定产定销、非转金等公共资源全部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含条管单位)规范运作,并于2014年10月使用福州远略软件公司软件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退保证金,打造了网上信息服务平台。做到"六个统一",即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管理监督,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目前,我县已开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平台,大约2017年7月底能全面开展使用。
3、实行摇号选择代理中介机构。业主选择中介机构不再指定,而是在招标中心实行摇号选择代理中介机构。中心“为进场开展具体业务操作的中介机构提供信息发布和场所服务,并按省物价核定标准收费。在加强投诉纠纷受理方面,开设投诉受理专栏,详尽地公示有关投诉的办法和规定,方便了当事人的投诉。
4、加强监管。除制定一系列针对市场交易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制度和对交易全程进行电子监控以外并随时监控和察看交易全过程,对不规范操作可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录像、录音均做为备查资料进行存档。
5、加强招标投标人的押金管理。招标投标人的押金全部存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消除押金管理安全隐患。
6、实行远程电子抽选评标专家。将我县的评标专家全部纳入全省评标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抽选专家只要在电脑前即可随机选中专家,克服了人工可能造成的质疑。
7、抓好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并对外宣传公示,设立投诉举报箱,确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人员日常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制定并实行例会、学习、脸谱考勤、档案管理等制度,开展服务承诺活动,以自律促进廉政。与中介机构约定廉洁事项,向中标候选人发出廉洁倡议书,督促交易各方严格遵守交易守则和廉洁要求,力促廉洁交易风气的形成,切实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成阳光操作平台,确保“中心”建设取得实效。
8、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有关统一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文件,2016年6月南平市委编办下发了全市招投标中心更名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市分中心的文件,我县更名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分中心。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