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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元大片2018年农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元坑镇片)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8-04-1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HS-201807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元大片2018年农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元坑镇片)已由南平市财政局 南财农发[20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含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顺昌县元坑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顺昌县元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顺昌县元大片2018年农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元坑镇片)

2.2建设地点:顺昌县元坑镇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含中央财政资金)

2.4工程建设规模:建安工程投资费约611.5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1)土地平整工程,大弯就事、小弯取直、小丘并大丘形成格田,并保证旱能灌、涝能排。(2)所有砼工程的砂石料必须使用水洗砂石、必须符合浇筑材料砼强度要求。(3)沟渠(断面墙高≤50cm)砼施工采用双面立模一次性现浇成型;防冲护岸、田间道路路肩砼施工采用双面立模。(4)预埋管件,应外露墙体2~3cm确保排水通畅。(5)砼沟渠、防冲护岸、田间道路路肩伸缩缝(沥青木板)、排水沟、防冲护岸工程的渗水孔要求按图间距要求施工到位,否则整条沟渠、防冲护岸、田间道路路肩不予结算。砼施工未使用振动棒振捣的工程不准施工。所有路、沟、渠、护岸工程的线条要求线直、弯顺、表面光洁。具体内容详见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业主要求。

2.6 标段划分:    /    

2.7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114959元 。

2.8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要求2018年6月上旬进场施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要求在2019年春节前完成,以保证农户种烟的季节不被耽误;主体工程要求在2019年2月底完成,以确保春耕;2019年3月底项目县级竣工验收

2.9工程质量要求:1、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要求沟渠、桥涵、水坝、渡槽等工程的砂石料必须使用从大河采购的水洗砂石;沟渠(断面≤50cm)、路肩砼施工采用钢架双面立模一次性现浇成型;水泥要求“32.5R”旋窑生产的水泥。中标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施工节点、施工材料及工程质量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

3.6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岗位证书等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10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在项目开标前,所有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到工程招标代理处存档。

3.11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南人社〔2013〕126 号文执行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3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15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3.16遵守《顺昌县建设工程标后管暂行规定》[顺政办(2010)138号],执行“先批后变”,分级审批与报备制度。

3.17遵守《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几个节点问题的指导意见》[顺政综(2015)20号]的规定。

3.18遵守《顺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顺政综(2015)282号]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10 08:00:002018年5 月 3日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K值取值区间8%(含8%)~10%(不含1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5月2日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或“ 招标项目编号”字样”。②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人民币 壹拾万元(¥10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 539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原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可不予接受。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尚未办理顺昌县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数字证书及投标人电子信息库入库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及时办理,具体程序详见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如遇中心停电不能按时开标;则开标日期顺延;具体开标时间与交易中心协商后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www.fjbid.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sc/)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人:顺昌县元坑镇人民政府

   址:顺昌县元坑镇

人:肖先生

   话:13860026061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医药公司二楼

人: 高小姐

   话: 13358466030

 

投标保证金账号:

   名: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号:35001677107052506552-005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财政局

地址:顺昌县

联系电话:0599-7822482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话:0599-785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