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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文化艺术中心座椅采购项目(二次)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5-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文化艺术中心座椅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顺发改审批[2018]33号、顺发改审批[2018]20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顺昌县文化艺术中心座椅采购项目(二次)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货物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2工程建设规模:座椅最高投标限价为 780000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顺昌县文化艺术中心座椅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进行招标。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图纸。

2.4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顺昌县文化艺术中心座椅采购项目(二次)

1315张

780000元

15000元

本项目预算价780000元,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详见后附:第五章  供货要求 采购清单

说明:1、本次采购货物包括货物制造、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和试运行、检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2、采购的座椅,性能质量好,价格适宜,售后有充分保障,且技术规格及功能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使用要求;

3、交货期:30日历天,

4、交货地点: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5. 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

6. 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设备的制造和供应(包括进口件)、技术资料费、包装、到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安装、预埋、调试、最终验收前的保管、检验、技术服务费用、取得准运证、税金(含关税)、验收等一切费用。

8、本项目履约保证为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函,以现金(银行转帐或电汇)或有资质许可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提交,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为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交,否则视为自动弃标,改为第二中标人中标并以此类推。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日历天内,应派代表与业主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否则也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中标资格。

9、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未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的,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改为第二中标人中标并以此类推,给业主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供应商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执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9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资格后审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其它要求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3.11其他资格要求:3.11.1.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3.11.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11.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3.11.4根据闽建筑[2018]29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XML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③.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25 09:00:00至2021年618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617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 15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名: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帐   号:9050510010010000127429;开户银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 ”字样”。②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形式: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者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注: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理处、储蓄所)银行保函内容和格式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内容要求填写,不得修改。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④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自助完成电子投标保函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顺昌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担保保函原件给招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618900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fj.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北路7号,邮编:353200

联系人:张工      电话:13459910824   

 

招标人: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单位)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号中建海峡商务广场A座(自贸试验区内)

邮编:350001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280538634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顺昌县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2层

联系人:  小钱      话:0599-7858437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sc/)

联系电话:0599-785888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城市建设攻坚指挥部

地点:顺昌县城市建设攻坚指挥部

电话:159599387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99-7851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