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山园2021年度电缆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顺昌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山园2021年度电缆工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E3507210701800793
2.招标内容:
合同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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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预估数量(米) |
最高控制单价(元) |
招标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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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铜芯电力电缆 |
ZC-YJV22-8.7/15KV-3*300 |
4525 |
850 |
3846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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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2 |
铜芯电力电缆 |
ZC-YJV22-8.7/15KV-3*240 |
1503 |
650 |
976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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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3 |
铜芯电力电缆 |
ZC-YJV22-8.7/15KV-3*150 |
1504 |
450 |
67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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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合计为: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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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所填报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单价;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货物报价含税、运费等,不含施工安装费。 2、因以上电缆为不同道路电缆的汇总,各路之间的工期不同,故将以批量排产的方式分期供货、结算。 3、本合同项下产品质保期为:1年(12个月),质保期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4、保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合同产品主要部件以及维护其正常运转必须的配件、部件、构件、元件、零件等由中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 5、质保期内,保修范围内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时,中标人负责保修,保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保修责任: (1)对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指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排除。 (2)对需要现场维护的,中标方技术人员应在12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维修工程师定期巡回保养服务。遇到重大故障要求不低于18小时完成维修,中标方应提供充足的备件。 (3)对同一故障连续维修两次都不能排除同一故障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免费更换同型号全新产品。 (4)质保期内,对保修范围内的保修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资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中标人未及时承担质保期内保修责任的,招标人有权采用其它渠道和方式对产品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此招标人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继续追索。 (6)质保期满,中标人应持续对产品运行期间出现的故障提供维修服务。对维修所需费用,中标人应仅收取正常的成本费用。 (7)本次投标产品必须经过招标人验收,产品使用正常,其货源必须符合正常供货渠道,所有产品清单必须标明品牌、数量及功能说明。提供的产品和标书注明要求一致,不能变动。如产品购入后,故障率很高,性能不稳定,导致使用者无法正常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货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付款方式:(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中标价格不受市场及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2)中标后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后各批次货到现场,清点验收合格,在收到13%增值税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单批货款的97%,余款3%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3)招标人延期付款,需按银行贷款同等利率向中标人支付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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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工程货物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工程货物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②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国内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单位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应是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投标产品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投标人应提供合格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标应提供合格有效的3C认证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1年6月 16 日09:00:00至2021年7月9 日09:00:00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1年7月 8 日17:00:00;
6.2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壹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形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保证金户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账号:35001677107050002618-001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或“招标编号”字样”。②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收讫证明,不再另行缴纳其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形式:按《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者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注: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银行保函内容和格式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84页)内容要求填写,不得修改。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前后表述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9 日09时00分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通过上述网址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镇中山中路147号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123201347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富金国际2#2003室
联系人:小卓
电话:0599-7850633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sc/
联系电话:0599-785888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顺昌县城中路50号
电话:0599-783545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599-7851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