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72107018007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顺昌县医药科技元素有限公司资产测绘,已由 顺昌县龙湖湾片区征迁指挥部 以 顺龙湖湾征纪[2021]4号文 批准,项目业主为 顺昌县龙湖湾片区征迁指挥部 ,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顺昌县龙湖湾片区征迁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地点: 顺昌县龙湖湾 。
2.2任务目标: 测绘服务 。
2.3招标范围为:福建省顺昌县医药科技元素有限公司资产测绘 。
2.4工作进度: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最终结果 。
2.5服务费(发包价)为:测绘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房地产测绘收费的通知》(闽价房[2008]245号)规定收费的85%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国内注册登记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测绘负责人应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非处于被接管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无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
3.5申请人其他主要测绘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评标办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8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暂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南发改法规〔2017〕1号)。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23 日 9 时 0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从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或通过网站公告中获取,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 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年5月6日 17时 0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佰元人民币(小写:¥8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由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字样”。②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7 日15时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交易平台咨询。联系电话:0512-58173200、400-850-3300、0599-8317118。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龙湖湾片区征迁指挥部
地址:顺昌县货场路128号
电话:18950661920
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中路23号201室
电话:15345960672
联系人:黄工
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599-7851816
监管部门:顺昌县龙湖湾片区征迁指挥部 电 话:0599-78557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