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谟武堤段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谟武堤段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闽发改网审农业(2023)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投资50%,自筹资金投资50%,招标人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昱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谟武堤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顺昌县境内;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4390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谟武堤段包括谟武村外金溪干流右岸,上游起点位于S204省道公路涵洞处,下部挡墙沿现有河道主槽边缘布置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43900709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1854575元(含暂列金1278661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548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9日09:00至2024年01月19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1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上发布。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招标人:
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57号,
邮 编:
353200
联系人:
周先生,
电子邮箱:
/
电 话:
13950640641,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昱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顺昌县三民里巷56号融华文博苑2幢1梯205室
何先生
13559331157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 址: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
联系电话:
0599-78588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
0599-7851816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顺昌县水利局
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57号
0599-7828198
2023年12月29日
补充通知(十)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谟武堤段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因审核有误,原提供审核中的控制价45295814元,暂列金1318392元;
现更改为:
最高控制价45297188元,暂列金1319336元。本招标项目的控制价详见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sc/)本补充通知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或类似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昱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5日
补充通知(九)
一、因财审有误,原提供的审核编制说明中控制价A=45295814元,暂列金1319323元;审核中控制价45295814元,暂列金1318392元,投标人按审核为准,即控制价45295814元,暂列金1318392元。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6)备注:2、上述人员不得兼任且均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以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单位为准,根据《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7月1日起除“安管人员”外,新颁发的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含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不再署工作单位名称,未署名工作单位的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特别说明:其中在省外取得的证书若未明确是“岗位证”的,还应提交发证单位(机构)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未提交“岗位证”处理。人员证书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否决其投标。
备注:2、上述人员不得兼任且均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以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上的单位为准,根据《关于下放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闽建人[2015]19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7月1日起除“安管人员”外,新颁发的建设类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含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不再署工作单位名称,未署名工作单位的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开标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特别说明:其中在省外取得的证书若未明确是“岗位证”的,还应提交发证单位(机构)同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未提交“岗位证”处理。人员证书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否决其投标。
三、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5日 09:00。
现更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2日 09:00
四、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
现更改为: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
五、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或类似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六、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2024年7月24日
补充通知(八)
一、原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控制价A=43900709元,不可竞争金额C=1854575元;
3.2.4:最高控制价A=45295814元,(其中暂列金1319323元);本招标项目的控制价详见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sc/)本补充通知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均不调整
16.1 单价调整方式:单价概不调整。
16.1.1、变更项目、漏项或合同外增加项目的单价编制应执行本招标预算的原则和定额(含编制说明),并按同等承诺和优惠下降后作为结算单价。另外,发包人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有权就工程量的增减做出调整的决定,承包人应予执行。
16.1.2、所有材料价格为至工地现场价格。
16.1.3、土方、石方开挖弃土至业主指定地点,不论运输远近,单价均已包含在单价中。
16.1.4、土方回填,不能利用土方开挖的,由业主指定取土点,不论运输远近,单价均已包含在单价中。
16.1.5、施工用电(含高低压),用水,施工临时用地,场地平整,基础抽水,围堰由承包人负责,均包含在单价中,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减。
三、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招标文件相应或类似条款均做以上更改。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四、本补充通知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2024年7月9日
补充通知(八)
一、因控制价还未审定,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5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
2024年6月21日
补充通知(七)
一、因控制价还未审定,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0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4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
2024年5月24日
补充通知(六)
一、因控制价还未审定,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29日。
2024年4月15日
补充通知(五)
一、因控制价还未审定,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6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2024年3月21日
补充通知(四)
一、因控制价还未审定,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21日。
2024年2月28日
补充通知(三)
一、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9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
2024年1月30日
补充通知(二)
一、原招标文件第 一 章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19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18日。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31日。
2024年1月17日
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为:E3507210701100317001
一、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9日09至2024年01月19日0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9日09至2024年01月19日0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sc/)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024年1月5日
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E3507210701100317001
本项目于 2024年 8月12 日上午09:00 时在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及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闽江流域富屯溪防洪工程顺昌段一期谟武堤段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专家评委:钟诗权(组长)、吴建锋、陈国柱、黄勇、林荔娟;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锦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得分:97.93 分 ; 投标报价:41888904元
项目经理:严国辉 注册编号:闽 2352011201140074
工期:548日历天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与依据: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备注
5、公示时间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本项目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按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规定,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3日 。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顺防防洪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中山中路57号;
电话:0599-7828633;
联系人:何先生。
地址:顺昌县三民里巷56号融华文博苑2幢1梯205室;
电话:13774641964;
联系人:吴女士 ;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顺昌县水利局
电话:0599-7828198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