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松溪县“百年蔗”生态产品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一期—1#、4#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南平市松溪县“百年蔗”生态产品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4#(招标编号:E3507240701100117001)招标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本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增加以下内容:若项目遇到政府审计机关审计,则以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2、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安全员:2(依据闽建筑【2022】3号文第二、(四)款规定: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出的安全员社保凭证,安全员(即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社保凭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附在资格文件“其他资料”后。)人;
3、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1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8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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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 85% |
10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 85% |
修改为
8 |
7.1.1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主体结构等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综合单价 |
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 85% 详见招标控制价里打“▲”标字的项目 |
9 |
7.1.2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 |
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 85% 详见招标控制价里打“★”标字的项目 |
10 |
7.1.4 |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钢筋、钢结构的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预制桩、装配式建筑的预制构件等主要材料、设备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材料、设备的单价 |
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综合单价的 85% 详见招标控制价里打“■”标字的项目 |
4、第 7 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4节 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
增加(三)参考品牌,具体内容详见上传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附件。
现重新上传专用合同条款、招标控制价、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招标人:松溪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