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流域松溪河流治理工程(松溪段)勘察设计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闽江流域松溪河流治理工程(松溪段)勘察设计(招标编号:E3507240701100116001)招标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修改为:0元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附件1: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松溪县兴禹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我司参加 闽江流域松溪河流治理工程(松溪段)勘察设计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现免缴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我司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履行投标人义务。若我司存在下列任何一种事实的,收到你方书面通知,我司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全额付清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你方带来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评标办法前附表:下浮率 K 的取值范围规定为 6%(填入代表 a 的具体数,含本数)~8%(填入代表 b 的具体数,不含本数)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招标人:松溪县兴禹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