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省湛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鼎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溪县玖宇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鼎亿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峻维建筑有限公司、福建亿翔正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六松建设有限公司、南平市乾源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三和园九龙北路入口及I区导视系统建设项目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文件以松发科审批【202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规模为人民币65.104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北路口园区导视标识(该广告牌为单柱三面立体式,版面规格:长18米、宽6米、高18米,下沿离地高度12米)、I区路口标识、厂房标识、导向标识等。具体以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 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51046元,暂列金3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完税后与建设单位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2-02 17:30:00至2026-02-07 23:59:59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sx/)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2-13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s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02-07 23:59:59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sx/)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松溪县松源街道工农东路326号东方铭城C7幢5号店,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865019,传真:/
联系人: 张树声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北环路 447 号 6 楼,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656189869@qq.com
电话:13313908777,传真:/
联系人:吴慧君。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0599-23266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
联系电话:0599-232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