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福建省闽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晟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平鸿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鑫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东中学运动场及宿舍楼等改造工程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溪东中学运动场及宿舍楼等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松发科审批〔2026〕3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松溪县溪东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2026年校安长效资金,招标人为松溪县溪东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溪东中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8960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运动场改造:跑道面层翻新约1600平方米;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铺设硅PU面层约670平方米;水泥地面涂刷聚氨酯面漆约 1370平方米;绿化种植马尼拉草约 1700平方米;实施户外阶梯改造,新建升旗台,新建体育器材室约62平方米。2.食堂改造:食堂二层墙裙粉刷翻新。3.综合楼改造:综合楼内部局部修缮改造。4.教工宿舍改造:一层设置烹饪教室、油印室、卫生室;二层设置心理咨询室;搭设钢构连廊;实施卫生间防水改造。5.教学楼改造:新增过街天桥,屋面防水重做,同步开展零星修缮。6.学生宿舍改造:室外地面整治及卫生间改造提升。具体以设计施工图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89603元,暂列金:12331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 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 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5、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完税后与建设单位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10 08:00:00至2026-07-16 23:59:59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ggzy.np.gov.cn/sx/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7%)。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5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闽发改规[2023]7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资格商务文件》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7-24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s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6年07月16 日 23:59:59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sx/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溪东中学
地址:福建省松溪县溪东乡八角桥村
邮编:353507
电子邮箱:/
电话:18159959750,传真:/
联系人: 张永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永春县生物医药产业园A区7-1号6楼
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656189869@qq.comd
电话:17689345665、13313908777,传真:/
联系人:陈芮(项目负责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gzy.np.gov.cn/sx/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0599-23266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 325号)
联系电话:0599-232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