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高速运营管理中心B6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高速运营管理中心B6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已由南平武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研究集团党校(培训中心)有关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专题[202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2.2项目建设规模:B6综合楼宿舍及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含水电重新布局等,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4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高速运营管理中心B6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并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等其他服务等,BIM建模设计内容包括:BIM设计及BIM云平台技术指导;②采购内容包括:与本招标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含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和售后服务等)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审核通过的施工图内容为准;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938万元,由建安工程费、设计费、预备费、暂定金额组成,其中①建安工程费暂按820万元;②设计费按包干价22万元(含BIM相关费用);③预备费:14万元;④暂定金额:82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其他的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6标段划分(如有):/;
2.7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图审机构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资质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3.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②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或工程施工单位的一方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9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文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只允许联合体成员中存在1家工程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4 月22日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 04 月 27 日23时59分59秒通过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wys/)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05 月 14 日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子保函(银行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之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wys/)(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武夷山市崇溪东路9-10号, | 邮编:354300 |
电子邮箱:/ | |
电话:0599-5326757, | 传真:/ |
联系人:陈先生 | |
招标代理机构:南平高速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翠屏路285号和谐苑21幢二层、三层, | 邮编:354200 |
电子邮箱:/ | |
电话:18965992792, | 传真:/ |
联系人:卓女士、吴女士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联系电话:0599-8317118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武夷山市富贵华府9号楼2楼 | |
联系电话:0599-5303264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址:武夷山市百花路318号武夷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
联系电话:0599-511783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