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边坡塌方治理工程勘察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南平市延平区江滨南路边坡塌方治理工程勘察项目”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1102001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原招标公告中的: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二、以上更正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