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下小学门前道路硬化工程(一事一议)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棚下小学门前道路硬化工程(一事一议)(招标编号:E3507020701801114001)招标有关事项补充和修改如下:
1、本项目投标保函采用电子保函形式,且应满足投标人自行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分中心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保函原件给招标人。
2、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条款第12.4.1 付款周期修改为: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且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保修)金,质量保证(保修)金不计利息。一年后无质量问题退回。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为准。本补充将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塔前镇棚下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