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学生公寓楼及教师周转用房工程答疑(一)
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306004
致投标人:
现对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学生公寓楼及教师周转用房工程,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306004,招标文件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承担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
修改为: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二、原招标文件第1章招标公告第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第二章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修改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原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6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中:
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高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
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 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
四、删除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7.3.2开工通知补充条款中“除非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无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增加费用和支付合理利润”。
五、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内容
修改为: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1)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10%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
(2)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承包人相同项目综合单价。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30%,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六、原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1.1.1人工费价差调整”内容
修改为:11.1.1人工费价差调整:①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
②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③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00:00至2025年11月28日23:59:59修改为:2025年11月21日 08:00:00至2025年12月03日 23:59:59。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6日 08:30,修改为:2025年12月19日 08:30。
九、本项目图纸已重新上传最新版,请各投标人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网站(http://ggzy.np.gov.cn/yp/)重新下载最新稿图纸。
十、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地下室工程)。
修改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不含地下室工程);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相同内容同步更正。
十一、原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7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第1点中“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设计阶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还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由市(县)、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含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同步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扫描件或提供相应政策及依据或官网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修改为: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还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由市(县)、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施工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同步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扫描件或提供相应政策及依据或官网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十二、原招标文件第3章第2节附件3-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第3项“危大工程清单1”和第4项“危大工程清单2”评审子项目名称内容
修改为:第3项危大工程清单1:(1)基坑工程:①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等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3)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③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4)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③悬挑式脚手架工程,④高处作业吊篮,⑤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5)其它:①建筑幕墙安装工程,②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第4项危大工程清单2:(1)深基坑工程:①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3)脚手架工程: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十三、问题1: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中附件3-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第3项: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第4项②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经对项目图纸的阅读和对项目的实地考察研究,本项目并不涉及以上内容。同时,本项目的设计图纸中结构施工图设计说明中,危大工程清单并未勾选这两项。建议招标人或代理单位取消。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第3项(2):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③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和第4项(1)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该部分内容相似,且技术文件篇幅限定为不超200页建议合并。
回复:附件3-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第3项、第4项危大工程清单内容详见本答疑第十一项。
十四、问题2:依据“本项目学生公寓单体建筑面积为19426.61㎡(不含地下建筑面积)”设定本项目类似业绩指标为“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地下室工程)”不合理,学生公寓楼为民用建筑,不属于公共建筑,本项目业绩指标要求应为“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本答疑第十项。
十五、问题3:依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招标装配式业绩指标设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4〕62号)等文件,对于装配式建筑,类似业绩仅可设置“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不含地下室工程)”,本项目业绩设置为“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地下室工程)”,将“公共建筑工程”设置进类似工程业绩中,违背了上述两个文件的要求;同时,就施工工艺和项目管理难度而言,民用建筑与公共建筑并没有任何区别,无需将“公共建筑工程”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调整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本答疑第十项。
十六、问题4: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件规定:文件中《特殊性划分标准》关于装配式混凝土招标项目类似业绩可设定的工程特征指标为“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且“五、类似业绩的设定条件,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三)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 疑问:本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特征指标中要求“公共建筑”,明显不符合上述的闽建筑〔2017〕39号文件规定要求,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业绩指标要求应为“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本答疑第十项。
十七、问题5: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地下室工程)。” 装配式混凝土工业建筑工程业绩是否可以使用?
回复:装配式混凝土工业建筑工程业绩可以使用。
十八、问题6: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本项目业绩指标设置违反福建省的明文规定,请予以更正。根据闽建筑〔2017〕39号文,《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类似业绩指标应为《特殊性划分标准》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特殊性划分标准》中没有的工程特征指标不得设置。允许设置的指标之一为:“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的规定,本项目类似业绩只能要求建筑工程,不能设公共建筑工程。因此,本项目存在违规排除潜在投标人的情况,请予以纠正。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本答疑第十项。
十九、问题7: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施工许可证或装配式工业化认定报告(施工阶段)能否作为证明材料补充说明工程指标特征?
回复:按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B类)第7项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规定的内容执行。
二十、问题8:关于“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江南校区三期建设项目-学生公寓楼及教师周转用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问题的质疑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针对“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请问本项目平台查询的指标要求是否指“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请代理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麻烦给与正面回答。
回复: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类似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体现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类似业绩符合“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二十一、问题9:若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以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但竣工验收信息详情仅体现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及工程造价等信息,未体现“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这几个字。但业绩具备工程业绩所在地由市(县)、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含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扫描件或提供相应政策及依据或官网网页截图。请问该项目业绩是否给予认定符合招标文件项目业绩要求?烦请代理准确答复“给予认定”或“不给予认定”,谢谢!
回复: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类似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体现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类似业绩符合“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二十二、问题10:本项目为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三章第一节中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设计阶段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设定的材料提供要求超出项目实际需求,建议招标人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关于装配式认定材料要求修改为: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还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所在地由市(县)、区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意见(施工阶段)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须同步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扫描件或提供相应政策及依据或官网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本答疑第十一项。
二十三、问题11:第三章第一节中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查询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中的相关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不能明确地上单体建筑面积、装配式混凝土工程等特征指标,是否可以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予以认定,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请招标人明确。
回复:类似业绩须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体现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还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证明类似业绩符合“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12950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二十四、问题12:若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中“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无本次参与投标单位名称。请问该业绩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若类似工程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中“竣工验收信息”(或“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无本次参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须在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