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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延平区徐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土建工程(水井窠村)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4-26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1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徐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土建工程(水井窠村)(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延发改【2019】97号、延发改【2019】130号、延发改【2021】56号及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夏道镇境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401876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在夏道镇境内建设11个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高负荷地下渗滤污水处理复合技术工艺,建设前处理池2300立方米,地下渗滤田5500立方米,人工湿地3000立方米,格栅井11个;铺设污水处理管网17千米,入户管网20千米;建设生态护岸8公里,湿地公园50万平方米;河道清淤12万立方米;拆除沿线禽类养殖场,并进行生态修复。项目建成后,总处理规模2300立方米/天,日转运生活垃圾20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排放标准,本项目包含洋头村、罗坑村、吴丹村、文田新村、水井窠及鸠上村等六个村实施,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187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备注:根据延建办[2020]12号文【南平市延平区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为延平区政府性投资小规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程项目预选承包企业名录《市政工程序列》内的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投标时,投标人若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根据延政文(2021)94号文《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建立区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实施意见的通知》。(6)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6日 09:00:002022年5月10日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2年5月9日17:00:00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电子保函形式。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做好招投标等工作的通知》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5月1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湖滨路18,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466201,传真:/

联系人: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2894,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809838,传真:/

联系人:陈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湖滨路18

联系电话:0599-84632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附件: 开标记录表2 开标记录表1 南平市延平区徐洋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土建工程(水井窠村)补充通知.jpg 无电子印章委托书.jpg 招标正文.doc 预算上传.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