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经济开发区固废处置及资源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公司组织招标的“政和经济开发区固废处置及资源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135002)招标文件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第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现修改为:招标公告第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指电汇或银行转账)、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电子保函形式【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50701100135002,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2、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招标项目编号)E3507250701100135002,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泰隆银行石屯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帐 号:35610060201000000527
以上为增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电子保函、年度保证金形式及内容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zh/)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登录以上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遗漏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福建省政和同心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闽浙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