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佛子山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元梅子坑瀑布景点游步道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公司组织招标的“政和县佛子山度假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古元梅子坑瀑布景点游步道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507250701100138001现变更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5条款号4.1.9的第3点第(4)项中的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现修改为: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 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项号5条款号4.1.9的第3点第(4)项中的b、除不可抗力外, 投标人变更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壹拾万元违约金 ;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叁万元违约金,其余内容不变。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zh/)上发布,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登录以上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遗漏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政和县外屯乡人民政府
中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