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桩基、材料、主体检测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104005
各位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政和经济开发区标准化厂房及基础配套设施(二期)建设项目桩基、材料、主体检测”补充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5章技术标准和检测要求中的: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现修改为:
二、技术及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2、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第5章技术标准和检测要求响应格式。
现修改为:
第5章 技术标准和检测要求须提供响应承诺函,响应承诺函格式自拟。
特此通知。
以上更正为招标文件 (E3507250701100104005) 文件及公告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 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福建省政和经济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卓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0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