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政和县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一期)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招标编号:E3507250701100113002),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进行答疑、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1、问:本项目为县城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了多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墙敷设、架空燃气管道的工艺;而招标清单控制价中未考虑到相应的措施费用(如:蜘蛛人、吊篮、脚手架等措施费用);请完善招标控制价中的相应措施费用。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附件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二、补充通知
1、原招标文件中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预算控制价为:25434495元(其中:暂列金1211166元,暂估价0元)元”修改成:“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21227064元(其中:暂列金1010813元,暂估价0元)元”。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整(¥450000元)”修改成:“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贰万整(¥420000元)”。招标文件中如有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XML、EXCEL及编制说明有变更,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政 和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网 址 :http://ggzy.np.gov.cn/zh/)“答疑变更”附件中下载新的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XML、EXCEL、编制说明及施工图纸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以此为准,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因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项目资料调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调整为2025年9月26日上午08:30:00(北京时间)。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政 和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网 址 :http://ggzy.np.gov.cn/zh/)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特此通知!
招标人:政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