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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自然资源局zh-261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6-09-0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政自然资告字〔20268             签发人:张建清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zh-2612号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位于政和经济开发区高速路口旁zh-2612号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该地块位于政和经济开发区高速路口旁,宗地四至:东至外公路(J2-J155),南至外G528环城路(J155-J245),西至外公路(J245-J1),北至外菜地(J1-J2)(详见红线图)。

2.土地面积:37210.01平方米,约55.82亩。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3.土地四至:详见zh-2612号地块红线图。

4.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

5.使用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6.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7.开发程度:现状土地达到条件。

8.拍卖起始价:人民币7658万元含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32万元。

10.增价幅度:每次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倍数。

11.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FAR):1.1≤FAR≤2.5(强制性)。

建筑面积:计容总建筑面积40931.01平方米,且93025.03平方米(强制性);不计容建筑面积: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闽建规〔20171号)(强制性)。

建筑密度:D≤45%(强制性)。

绿地率:G≥15%(强制性)。

建筑限高:建筑限高H≤50(强制性)。

其他详见《关于zh-2612号地块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政自然资规〔202616

二、其他事项

1.竞买人应到现场踏勘,该地块按现状出让,出让人均按场地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包括地表现状、地质结构现状、场地标高现状等以公告期间的现状为准)。

2.地块拍卖佣金2.9万元由竞得人支付

3.竞得人应根据规划条件批准的规划要求及修建性详细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地块地上、地下如有管线、供排水设施、涵洞、道路、人防设施、树木及需挖填土石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进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涉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由竞得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和按要求治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竞得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三、特别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2及以上,若通过资格审查(竞拍)不足2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个人不能参加竞买。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公告时间从202694周五2026928周一,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202694周五2026928周一到政和县自然资源局收储中心政和县为民路2领取拍卖文件、提交书面申请(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及口头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4.申请人须认真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包括《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关于zh-261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红线图等文件),如有疑问在提交竞买申请前用书面方式向出让人咨询。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申请人汇入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928周一16:00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将在2026928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2026929周二9:00时在政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平政和支行

银行:428687448594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政和县建设银行

银行:35001677707052502833

 

户名: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政和县农行云根支行

银行:13995201040001175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和支行

银行:1406030619100112952

 

户名: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行:邮储银行政和县支行

银行:100175090000010900

 

户名: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行:政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社

银行:9051113010010000052426

单位对公账户,仅限工作日期间受理,节假日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政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9-3322155

  :先生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692

 公告-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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