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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信息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信息时间:2026-07-1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350725]ZHGL[TP]2026001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61铧兴花园公寓北楼11层705号 1,559,738.20元 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总价):1559738.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冷库制冷设备 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 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00(批) 1,559,738.20 1,559,738.2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江袁秉
评审专家: 杨忠凤 陈振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2.115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城关解放街21号

联系方式:1825998723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127号十二层

联系方式:15860972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电话:15860972279

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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