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725]ZHGL[TP]2026001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
| 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61铧兴花园公寓北楼11层705号 | 1,559,738.20元 | 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总价):1559738.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冷库制冷设备 | 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 | 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福州兴佳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0(批) | 1,559,738.20 | 1,559,738.2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江袁秉 |
| 评审专家: | 杨忠凤 、 陈振南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1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代理费按此收费标准计取。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星溪乡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施采购项目:2.115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政和县城关解放街21号
联系方式:1825998723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江滨中路127号十二层
联系方式:15860972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电话:15860972279
福建众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