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725]HL[GK]2026001-1
二、项目名称:政和县镇前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星越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洋坊路243号 | 3,084,755.00元 | 84.8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货物类(福建星越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 1-1 | 冷库制冷设备 | 政和县镇前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 | 政和县镇前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 | 星越科技 | / | 1.00(批) | 3,084,755.00 | 3,084,755.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马江涛 |
| 评审专家: | 徐文伟 、 真有枝 、 陈振南 、 陈有娇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代理费按以上收费标准的75%计取,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政和县镇前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果蔬分拣中心冷库设备采购):2.844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政和县镇前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镇前镇镇前村西街100号
联系方式:15359002367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71号皇岛中环F夹层S19单元
联系方式:13809583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话:13809583472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