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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检测认证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3-3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检测认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检测认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NPGGZY[CS]2025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检测认证服务项目

1.00

300,0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时间要求:签定合同之起日的3个月内完成交易平台检测工作,依据《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技术规范》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再认证审查,并认证通过,向采购人递交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再认证证书。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检测认证服务项目

300000.00

总价

2)报价明细要求:

序号

报价明细内容

报价要求

计量单位

报价单位

最高限价

价款形式

报价说明

1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检测认证服务项目

本项目服务期3年

300,000.00

总价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3日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获取磋商文件

8.采购文件售价:0元。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4月11日上午9:00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

 邮编: 3542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9-831726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