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1.福建富利隆建设有限公司、2.福建裕航建设有限公司、3.名城三建(福建)发展有限公司、 4.福建上洋建设有限公司、5.福建鑫亿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6. 福建省岱阳建设有限公司、7.福建晟达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南东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部分)一期工程已 由顺昌县洋口镇党委会议纪要以【2024】08 号摘要(二)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为顺昌县蜚江供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蜚江 供排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洲鼎建工(福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洋口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规模约人民币 194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顺昌县城南东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基础 设施部分)一期工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94770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 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 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 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 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 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 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3.7.1.违反《顺政办(2012)159 号》文件规定,列入 “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被列入 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7.2.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 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筑法[2007]15 号)文件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7.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 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3.7.4.根据闽建筑 [2018]29 号文规定,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 应当否决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 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①.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 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②.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记 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有一条及以上相同,或者记录的硬件信息 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 号均相同的(招标控制价的 XML 格式文件或计价软件版成果文件发布之前 的软硬件信息相同的除外),或者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 程量清单 XML 电子文档除外)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 的计算机网卡 MAC 地址(如有)、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3.7.5 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 自 2019 年 8 月 16 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 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10 09:00:00 至 2024-09-25 09:00:00 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sc/ )免费下载 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 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 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17:00 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③电子保函形 式,提交形式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9-25 09:00,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顺 昌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s://ggzy.np.gov.cn:9095/s c/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 09:00 前使用本单位 CA 证书通过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p.gov.cn:9095/sc/ )予 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 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 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蜚江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洋口镇,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59347511,传真:/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洲鼎建工(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城南北路佳和园 1 号楼 201,邮编:353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759996577,传真:/
联系人:谢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s://ggzy.np.gov.cn:9095/sc/
联系电话:0599-785881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顺昌县洋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顺昌县洋口镇
联系电话:0599-76130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 123 号交通大厦
联系电话:0599-785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