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
开标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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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
开标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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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已由
南平市延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延发改【2024】27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南平机电职业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
福建南平机电职业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994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07.72万元,本次建安费为4974.6822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20835.4平方米,其中:新建学生宿舍楼1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道路硬化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9940.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07.72万元,本次建安费为4974.6822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20835.4平方米,其中:新建学生宿舍楼13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消防、给排水、道路硬化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1)高度在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74682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②投标人须符合 《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闽建【2016】5号) 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③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⑤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细则》的通知闽建【2025】3号文:“不再将信用得分作为投标门槛,取消“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设置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范本固化,故本项目不再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但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仍沿用《有效投标人对应的信用系数》。招标文件涉及此项内容的规定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此条款为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4 15:00:00至
2025-04-15 09:00:00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4月14日17: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4-15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http://ggzy.np.gov.cn/y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南平机电职业学校
地址:南平市西芹镇兴华二路134号,邮编:
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8501728,传真:
/
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新保路28号福州正荣财富中心A1地块5#楼8层817办公,邮编:
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15759179632,传真:
/
联系人: 龚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平台
网址:http://ggzy.np.gov.cn/yp/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05号4楼
联系电话:0599-885652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439号原市政府后楼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9-8880350
附件:
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
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招标编号:E3507020701100280002 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公告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1)高度在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修改为:
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1)高度在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投标监督机构地址统一修正为: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96号(延平区市委)4楼。
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29.1条款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14 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无息)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
修改为: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若工期延长,履约担保金期限也相应延长)。中标人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提交,并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前一直有效。招标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竣工材料(含结算书等资料)后28天,履约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6条款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 施工合同总价的 20% 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该项资金仅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不得 将该项资金挪用于其他款项使用。按《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 [2021]3号文规定执行 。
修改为:
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施工合同总价的20%作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该项资金仅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不得将该项资金挪用于其他款项使用。按《福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文规定执行,中标单位办理专用账户,与月进度款同步支付,在20日前向建设单位发起人工费用申请流程,申请须经过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后递交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工费审核和拨付。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予变动。
本招标项目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查阅下载。
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7020701100280002 )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一执行。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南平机电职业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280002
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于2025年04月15日上午09时00分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现将开标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投标报价(元):45586818.00元;
项目负责人:洪彬彬;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闽2352022202300689;
工 期: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黄德樟(组长)、舒海姬、许翊团、肖丽娟、陈忠兰。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三、投标单位解密情况:电子招投标平台共收到2467个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后,因未解密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共计2家,名单:[禾舟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鑫颀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或商务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无;
五、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南平机电职业学校
电话:0599-8501728 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代理: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5759179632 联系人:龚先生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5日。投标人对该结果有疑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并同时书面材料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96号(延平区市委)4楼
联系电话:0599-8856525
2025年04月15日
附件:
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E3507020701100280002
南平机电职业学校西芹校区提质扩容工程于2025年04月15日上午09时00分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现将开标结果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中标候选人:厦门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投标报价:45586818.00元;
项目负责人:洪彬彬;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闽2352022202300689;
工 期: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评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黄德樟(组长)、舒海姬、许翊团、肖丽娟、陈忠兰。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三、投标单位解密情况:电子招投标平台共收到2467个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后,因未解密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共计2家,名单:[禾舟建设(福建)有限公司, 福建鑫颀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资格审查或商务审查不合格或被确定为无效标、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理由及依据:无;
五、投标文件雷同情况:无;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南平机电职业学校
电话:0599-8501728 联系人:罗女士
招标代理: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5759179632 联系人:龚先生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公示期从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5日。投标人对该结果有疑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构申请核查并同时书面材料报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单位将按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196号(延平区市委)4楼
联系电话:0599-8856525
2025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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